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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4-12-31  作者:  新闻来源:政研室  【字号: | |
  

     市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17)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224在瓦房店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瓦房店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瓦房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损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437564人(数字截至20141210日,下同),其中批捕390502人; 受理侦查机关、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11994人,其中起诉665929人。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办理了苍琼、苍臻等16人涉黑案。积极参与非法采砂治理专项活动,从快批捕涉嫌非法采矿案件23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督专项活动,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以打击侵财犯罪为主的秋季严打整治活动、2014飓风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活动,批捕侵财类犯罪案件100116人,起诉7294人,批捕毒品类犯罪 94107人,起诉82110人。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犯罪等依法慎捕、慎诉,不批捕4358,不起诉1111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专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实行未成年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全部未成年人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会同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签署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的若干规定》,规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程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并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在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犯罪预防。

  依法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理顺信访“入口”,畅通信访“出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办结信访件286件次。坚持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信访案件排查制度、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等,有效化解和处理信访案件。

  二、深入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全年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641人。反贪污贿赂部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27所立案件全部为大案。其中贪污犯罪案件923人、贿赂犯罪案件11人、挪用公款犯罪案件22人、单位行贿犯罪案件11人。追缴赃款74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今年按照上级布置,重点打击涉农、惠农领域犯罪,并深挖窝案、串案。依法查处了栾某等5人相互勾结贪污国家退耕还林款案件,保障国家惠农政策的推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案件。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1112其中滥用职权犯罪案件99人,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1人,徇私枉法犯罪案件12人,重特大案件比例100%依法查处某国有企业刘某等人因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80余万元的案件。与此同时,高度重视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领域渎职侵权案件,依法查处了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王某某、唐某某滥用职权案。刑罚执行监督部门立案查处受贿犯罪22人,依法查处了监狱干警刘某等人受贿案。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查办案件,一手抓预防犯罪。一是促进廉政制度建设。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发生频繁的重点领域,依法开展预防调查,分析查找犯罪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完善制度的建议。二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共受理37家企事业单位查询85次。三是促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接待24个机关单位,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有效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促进个案预防建设。做好案件回访,完善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堵塞管理漏洞,同时结合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1份。五是深入农村乡镇、街道、厂矿企事业等单位,通过上法制课、法律咨询、登门走访等形式,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

  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围绕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对太平湾动迁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查获孙某等三人和普查组成员内外勾结,骗取政府补偿款100余万元的大案,并查明一起诈骗犯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参与监督畜牧养殖、蔬菜基地、精品果园、设施农业、六化工程、农机等惠农建设项目的申报、检查及验收,确保4000余万元国家补贴款的专款专用。对华铜矿塌陷区动迁补偿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李某等8人违规买房套取国家补偿款问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年来,我院以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为己任。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创新立案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注重释法析理工作,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此经验做法被辽宁省检察院推广。许某某故意伤害立案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等情形,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3 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追诉犯罪嫌疑人5人。提前介入36件案件开展同步侦查监督。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729人,其中改判12人,发回重审12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人。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落实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完成上级院交办案件12件,办结控申部门转交民事行政诉讼案件9件。开展专项执行监督工作,抽查审判机关50件执行案件卷宗,对审判机关执行程序中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1份,加强了对审判机关执行环节的监督,保障了生效判决的执行。针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四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清查活动。监督纠正超期羁押,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份。监督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隐患5起。采用建立档案、约见谈话、查访公益劳动现场以及参与集中教育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全面监督,并与司法局联网,实现随时对社区矫正的动态检察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保证执法公正廉洁。一是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质量网上考评,把执法管理和监督制约贯穿于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二是规范执法纪律作风。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办理的4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监督,成立检务督察办公室,对赃款赃物扣押、接待群众来访、作风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建立检察委员会定期审议检察业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四是深化检务公开,打造起点更高、领域更广的“阳光检察”新品牌。实行“四员制度”即:人民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度,完善对检察队伍和自侦业务的监督,保证案件质量和当事人合法利益。探索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今年我们对两起案件分别召开了不批捕案件说明会和不起诉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新闻媒体共同参与,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使案件办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各代表团、联络每名人大代表等形式,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

  四、以“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化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 

  职业能力建设年是今年大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主题活动,旨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在活动中,我院结合实际,一是开展“我爱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警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身为检察官的职业自豪感。二是建立了“检察官论坛”、“书记讲堂”等平台,广泛开展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组织检察人员从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54条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制定明确的整改措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对执法规范采取“每周一学、每月一卷、半年一赛”的方式,使干警人人参与其中。开展“师傅带徒弟”、专题讲座、业务竞赛、庭审观摩等活动,使干警的专业水平有了新提高。四是开展了旨在强化检察官办案职责,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大连市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院,我院的试点改革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支持下正逐步推进。

  五、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多种形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聚焦“四风”,深入开展问题对照检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干部深刻反思在“四风”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深入企业、农村,了解群众的诉求。三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采取购买、募捐等方式筹集图书上千册,为我院联系点元台镇陶家村建立图书室,丰富了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同时针对该村需要建设的部分道路情况进行专项考察,形成材料反映给相关部门。四是依托基层检察室,将检察职能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在乡镇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疏通举报渠道,息访60余件。五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载体,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进百村、访千户、讲法制、解疑难”活动。发放“进百村”问卷110余份,“访千户”问卷1000余份,对基层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逐条解答,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六是讲正气,树典型。我院树立反贪局副局长张黎为先进典型,以多种形式开展向张黎同志学习的活动。张黎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激发了全院干警奋发有为、勇于争先的工作热情。日前市委政法委做出“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向张黎学习的决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廉洁教育,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收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会员卡的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制作并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短片《利剑》,营造廉洁从业氛围,全力打造检察干警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形象。截至目前,先后有9名干警获得省、市级奖励和表彰,7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名干警荣立二等功,我院反贪局、反渎局分别获大连市优秀反贪局、反渎局称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大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13年度我院在辽宁省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双考评中获得A类院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全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检察机关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我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重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五个瓦房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加重要的职责和地位。我院要把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与时俱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瓦房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总体布局,融入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依法检控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在每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

  三、深入探索检察改革,确保公正严格司法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将重大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违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完善舆论监督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以公开促公正。 

  四、扎实推进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炼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秉持正义,敢于担当,恪守清廉,为实现“中国梦”、谱写“五个瓦房店”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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