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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法治助理”工作机制 助推行刑反向衔接提质增效
时间:2024-03-06  作者:刘治军  新闻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对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本着有罪必究原则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此所谓“正向衔接”,公众并不陌生。反之,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工作虽一直存在,却鲜被关注。

2023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将案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即“反向衔接”,旨在打通监督渠道,消除追责盲区。

近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在总结和运用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守正创新,积极先试先行,率先探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新路径,以“法治助理”工作机制拓展履职空间,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搭建专业化平台

形成反向衔接工作合力

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择优选派7名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搭建起“行检联动”平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

7名检察官充分发挥自身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优势,聚焦行政执法机关提出的工作需求,与各机关法制部门保持点对点常态化、长效化协作联络,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前反向衔接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构建立体化维度

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明显下降,轻微刑事犯罪大幅度提升,成为新时代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新形势,借助“法治助理”工作机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新发展,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

对内将法治助理工作与行政检察职能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方式开展法治助理入网格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最佳效果。加强对案件的跟进监督,发现行政主管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切实抓好轻罪治理的前端末尾。对外将法治助理工作与执法主体联动协作相结合,邀请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最终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

开展多元化服务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不弃微末,久久为功。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反向衔接工作,不仅针对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还延伸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领域,将该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院领导亲自带领7名法治助理分别到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走访,与部门“一把手”面对面交流,让“不刑”不等于“不罚”、“罚当其错”等理念深入人心,赢得最广泛理解、认同和支持。通过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促进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依法后续处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目前,已解答行政执法机关咨询20余次,共同研讨案件5次,释法说理1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在有效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同时,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以“检察智慧”和“检察温度”促使法治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切实把“法治助理”工作机制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法治发展的具体实践。

万里飞腾仍有路,莫愁四海正风尘。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行检联动”,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协调机制,畅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渠道,并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让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工作释放最大监督成效,保证行刑反向衔接既“接住”更“接好”,把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路子走稳、走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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