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作为“当班记者”,我来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跟访驻所检察官工作,体验驻所检察官“保姆”式的生活。
据检察官介绍,驻所检察室被称为“小检察院”,在每一堵高墙内,都有驻所检察官在“以一当千”地保护着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守护着公平和正义。
8点10分,当我来到驻所检察室时,检察官冯建忠、李长源早已到达办公室,正在仔细核对当天工作计划,开始新一天的巡查工作。

8点35分,我跟随驻所检察官一同来到瓦房店市看守所,检察官对接待室内公开栏、监督台、举报箱等便民设施进行了讲解介绍,现场监督看守所干警接待来访群众。
在看守所监区,冯建忠、李长源给在押人员发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详细讲解了在押人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耐心解答了在押人员在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和疑惑,亲切询问了在押人员当前生活中是否存在困难,细致清查了监室内是否藏有违禁品,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安全和监室内的监管秩序。
“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重复这些工作,但却从未感觉过厌烦,而是每天都要告诉自己,要以更加谨慎的态度对待每一天工作,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把好监督关,确保不出问题。”冯建忠侃侃而谈。

忙碌而充实的一上午工作很快就结束了,在返回市检察院的途中,冯建忠向我讲述了一个典型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看守所在押人员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1月24日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多次表示忏悔,表现积极,了解到情况后,我主动向其讲解羁押必要性审查政策,并与办案机关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帮助受害人得到合理赔偿,犯罪嫌疑人刘某也得到受害人谅解。鉴于案情变化,我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办案机关采纳,刘某于2月28日被取保候审。刘某被释放后表示,十分珍惜检察机关给予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并会真诚接受审判、积极改造。
今年到目前为止,瓦房店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共办理了9件9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对在押人员产生了积极的促动作用,他们纷纷表示深刻忏悔,积极改造,争取早日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13点30分,我们又前往共济司法所,冯建忠、李长源仔细检查了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档案,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
据李长源介绍,驻所检察官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定期检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法律文书送达是否合法、及时监督管理和帮教措施是否落实等,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天的工作体验让我对驻所检察官的日常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们通过孜孜不倦的努力,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新闻记者,我真诚地希望社会公众能够更多地了解监所检察工作,理解并支持检察工作,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