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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为一体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法律制度,11月17日,围绕修改后的立法法举行首次集体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立法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高质效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注重参与和推动立法完善,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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