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被告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二万一千元人民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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