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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2期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明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始终坚持以正确政绩观立身立业、谋事成事,为全党树立了光辉典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衡量党性修养与履职担当的“试金石”,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
会议强调,要持续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要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根基,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最大政绩,就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在对照检视中找准突出问题,在履职办案中检验实际成效。运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子,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反面案例为镜鉴,坚决摒弃急功近利、重数据轻质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要在以上率下中形成示范效应,在知行合一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工作决策上,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在评价考核上,要更加注重实绩、实效、实事;在日常管理上,发现弄虚作假的,敷衍办案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以此次读书班为新起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始终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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