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

10月14日下午,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保护“永丰塔”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畅陶侃主持。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市文化和旅游局、复州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今年9月,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丰塔”因年久失修,导致本体有多处受到损坏,存在塔石下坠危险,文物安全状况堪忧。本院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尽快修复文物本体并消除损坏风险。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分别围绕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履职情况进行说明。三位听证员结合案情,针对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进行提问。经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听证员代表吕常占指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尊重法律、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促进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文物保护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希望各相关部门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拓宽群众参与文物保护渠道,增强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合力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此次听证会是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也是本院对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又一次实践探索。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深刻领会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开展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改革和完善办案方式,将听证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将听证与矛盾化解相结合,将听证与跟进监督相结合,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可触”“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