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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聚一堂建言献策 围炉共话公益诉讼
时间:2021-03-15  作者:刘治军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问需”专题调研活动的工作要求,311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益问需”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家臣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畅陶侃和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宣传片《公益诉讼在身边》,直观、全面地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案件类型和办案流程。副检察长韩家臣介绍了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他指出,20177月以来,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7件、民事诉前公告7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其中,“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辽宁省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填埋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自动售货设备违规销售食品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2020年辽宁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座谈中,与会人员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瓦房店市文化小学校长张成国谈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2019年,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保障了学生用餐安全,维护了校园食品安全秩序,得到了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现在正值返校复学时期,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涉中小学师生食品安全监督力度,把监督范围向校园周边延伸,综合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做好中小学师生最暖心的“舌尖卫士”。人大代表、大连公安消防支队瓦房店大队大队长施洪瑛提出,瓦房店市消防安全整改当中存在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希望接下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能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共同助力我市消防安全问题整治。政协委员、瓦房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刘晶表示,2018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方面,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检察机关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传递公平正义,引领社会风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希望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继续用好公益诉讼这一有效法律手段,为英烈权益保护立规矩、划红线。政协委员、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晓艳认为,安全的食品药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需品”,必须严格保护。希望新的一年,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能够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严格按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监督员、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绍学建议,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可以考虑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公益律师咨询服务机制,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专业参考。人民监督员、瓦房店市光华教育发展促进会会长王子尧指出,我发现社会上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了解的不多,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亟待加强这方面的法治宣传,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检察系统有着良好的宣传阵地和宣传经验,希望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法治讲座、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宣传普及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使这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深入人心。

  在认真倾听与会人员的发言后,副检察长韩家臣表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阅卷人”。非常感谢与会人员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既有深度、又有高度,对我院通篇谋划好后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的需求,就是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本次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6条、案件线索8条,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各个领域。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公益问需”座谈会为契机,逐条梳理、充分研判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公益损害问题严重、线索较为集中的领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体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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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聚一堂建言献策 围炉共话公益诉讼

第四检察部   2024-12-0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问需”专题调研活动的工作要求,311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益问需”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家臣主持,检委会专职委员畅陶侃和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共同观看了宣传片《公益诉讼在身边》,直观、全面地了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案件类型和办案流程。副检察长韩家臣介绍了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他指出,20177月以来,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7件、民事诉前公告7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其中,“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辽宁省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堆放、填埋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自动售货设备违规销售食品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2020年辽宁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座谈中,与会人员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瓦房店市文化小学校长张成国谈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2019年,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保障了学生用餐安全,维护了校园食品安全秩序,得到了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现在正值返校复学时期,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涉中小学师生食品安全监督力度,把监督范围向校园周边延伸,综合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做好中小学师生最暖心的“舌尖卫士”。人大代表、大连公安消防支队瓦房店大队大队长施洪瑛提出,瓦房店市消防安全整改当中存在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希望接下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能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共同助力我市消防安全问题整治。政协委员、瓦房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刘晶表示,2018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英烈名誉、荣誉方面,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检察机关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传递公平正义,引领社会风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希望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继续用好公益诉讼这一有效法律手段,为英烈权益保护立规矩、划红线。政协委员、瓦房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晓艳认为,安全的食品药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需品”,必须严格保护。希望新的一年,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能够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严格按照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监督员、辽宁金刚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绍学建议,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可以考虑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公益律师咨询服务机制,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专业参考。人民监督员、瓦房店市光华教育发展促进会会长王子尧指出,我发现社会上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了解的不多,群众参与度不高。目前亟待加强这方面的法治宣传,普及公益诉讼法律知识。检察系统有着良好的宣传阵地和宣传经验,希望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法治讲座、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宣传普及公益诉讼检察知识,使这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深入人心。

  在认真倾听与会人员的发言后,副检察长韩家臣表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阅卷人”。非常感谢与会人员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既有深度、又有高度,对我院通篇谋划好后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的需求,就是公益诉讼的发展方向。本次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6条、案件线索8条,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各个领域。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公益问需”座谈会为契机,逐条梳理、充分研判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公益损害问题严重、线索较为集中的领域,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中体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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