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根据高检院“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网上办公业务流转)办案指示精神,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本院信息化设施,远程出庭支持公诉,保障办案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2月20日,我院借助在线视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了两件认罪认罚案件:王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和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两名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向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依托在线视频系统,公诉人与法官、被告人同时连线,确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圆满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所有法定庭审程序。
此次远程庭审,有效避免了因开庭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减少了程序上人员聚集流动,更好地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员的生命健康,通过 “隔空”出庭的方式支持公诉,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