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吴頔,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她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业务骨干,从检六年来,始终秉持着高度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工作兢兢业业,恪守为民初心。仅在2021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她已累计查阅社区矫正档案526份,并成功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纠正缓刑考验期计算错误问题,有效维护了社矫对象的人身自由权,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当谈及主动报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初衷时,她说:“疫情当前,共克时艰,我只是尽了自己的微薄之力,做了一名检察干警该做的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案卷前,庭审中,社区里,在各自的岗位上,每一个检察人都是一名战士,默默用行动,践行着检察人的使命担当。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待疫尽春归,一切美好皆会如约而至……
版权所有: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