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2020年8月20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瓦房店市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进行了全程监督。

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的开端,高质量的入矫宣告对之后开展的矫正活动有着重大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了体现社区矫正活动的严肃性,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从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从头开始监督,真正做到全程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仪式上,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重点监督了司法局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被禁止的事项,包括应当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禁制令的规定,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等,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否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
仪式结束后,第三检察部还对社区矫正对象签字确认《社区矫正宣告书》、司法所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等事项进行了监督。

社区矫正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对社区矫正“从头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责任担当。下一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为辽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