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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承担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责任,按照大连市检察机关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决定要求,我院制订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打牢检察工作核心价值追求,坚守法律和职业良知底线,增强秉公执法定力为先导,以开展“我爱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和巩固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工作成果等系列活动为具体抓手,通过开展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内容及目标
(一)活动内容
1、加强检察职业意识建设。检察职业意识是全社会及检察人员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职业的认同感、荣誉感、自豪感的综合反映,是检察官做好工作的根基。通过加强检察职业荣誉感建设,锤炼检察职业情怀,激发献身检察职业的热情。
2、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检察职业道德是检察官立身之本、发展之源。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通过加强检察人员自身道德修养、外部激励和监督机制建设,使全院干警真正做到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加强检察职业技能建设。检察职业技能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是“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核心内容。职业技能主要包含作为一名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所担任职务理应具备的职务技能、所在岗位必须具备的岗位技能等三个方面。加强检察职业技能建设,固本强基、练好内功,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4、加强检察职业行为建设。检察职业行为是检察人员职业能力综合的外在表现。高检院《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是全体检察人员执业行为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加强职业信仰、纪律、作风、礼仪及履职和职务外行为等方面建设,着力塑造严格依法、理性公正、务实创新、明礼亲和的检察官形象。
(二)活动目标
经过一年以上的努力,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实现我院办案质量有新提升,杜绝冤假错案和严重瑕疵案件;诉讼效率有新提高,加快办案节奏,节省司法资源;自侦案件办案规模有新增长,强化打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信息化应用能力有新突破,适应“大数据”时代科技强检的迫切要求;服务大局水平上新台阶,为瓦房店社会发展稳定做出检察机关更大的贡献。
三、推进措施
(一)开展“我爱检察官”主题教育活动。要在全社会和检察人员中唱响“当检察官无上荣光”的主旋律。在我院选树郭有利式的检察官典型,通过举办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形成人人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使全院干警学有目标,学有方向,打造检察机关新的精神风貌。组织“我是检察官”赛诗会,抒发检察情怀,陶冶干警情操,增强职业自信,提升职业自豪感。
(二)继续巩固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工作成果。规范执法是检察人员职业能力建设的基础。在去年“执法方式转变创新年”活动中,大连市检察院制定了《执法规范手册》,这是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要求,我院要以支部为单位,采取“每周一学、每月一卷”的形式,让全体干警人人参与,熟练掌握,同时在第三阶段组织执法规范的知识竞赛,以此检验学习效果。
(三)创新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模式。设立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论坛。通过论坛讨论示范的组织形式,使检察干警以培训者和受训者的双重身份参与进来,围绕案件研讨、综合技能训练、职业形象建设、社会服务四个方面开展研讨和学习。论坛设维护人一名,每期论坛召集由各部门轮值,根据确定的研讨议题自行准备材料。
(四)建立完善科学公正的职业能力评价奖惩机制。要从制度上解决检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的科学合理评价,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考察检察人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等一系列工作表现情况。以案管科为主成立专门小组,定期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展评和精品案例研讨活动,以此作为评价干警职业能力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建立公平合理的奖惩机制,每年对检察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后进的给予惩戒,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感。
(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检察改革。一是深化检务公开。逐步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建立不批捕案公开说理和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对一些有争议的、疑难的、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案件要公开征求各方意见。二是积极探索机关工作机制改革。经常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民主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座谈,及时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三是积极参与市院关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巩固执法方式转变创新。
(六)以“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开展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既是大连市检察机关的“职业能力建设年”,又是大连市委的“工作落实年”,更是中央和省、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之年。我们要将三者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检察特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思路,坚持抓作风转变,抓落实机制,实现全院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才能持续提升。从而能更好地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瓦房店建设。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3月13日-3月21日)。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活动办公室,召开“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动员会。
第二阶段:学习梳理阶段(3月22日—4月20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化认识。
第三阶段:措施落实阶段(4月20日至10月20日)。按照我院“职业建设年活动方案”开展活动。推进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四阶段:检验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对“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向市院上报在活动中的经验做法。
五、活动要求及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勇于担当,形成推动活动开展的合力。职业能力建设的主体是全院检察人员,责任人是院领导及中层干部。责任人要承担起本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的责任,不容许推诿懈怠,要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强力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分解活动内容,明确责任人。要抓住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一项一项确定实施方案、分解活动内容、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职业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彤
副组长:郭洪作
成 员: 于英平 张玉娥 韩家臣 张天鹏 姜文日 崔同彦 高汝涓 孙刚 王明盟
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室):
主 任:张天鹏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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