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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时间:2018-10-09  作者:李娟  新闻来源:公诉科  【字号: | |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线索、黑恶类案件在逃人员线索等违法犯罪人员线索,具体包括如下11种情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和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非法阻碍工程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物流托运、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采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暴力拆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非法用海填海圈海、非法侵占海域滩涂、非法盗采海砂河砂、非法越界捕捞,以及在滩涂养殖中划地为界、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海霸”“渔霸”“砂霸”等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拉客源、抢占货源的市霸、行霸、黑车、黑导游、黑旅行社等黑恶势力;

  8、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操纵、经营“黄赌毒”,以及利用经营娱乐场所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或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通过非法高利放贷、强立债权、虚假诉讼等手段,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危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以及插手各类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85612000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邮箱:wjshce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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